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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北京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通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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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不详 |
来源:中国海关 |
阅读:253 |
时间:2009-6-19 16:27:10 |
栏目:报关员专区 |
一、凡在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,请于7月1日至15日(双休日除外)到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关办理报考资格现场确认手续。报考资格现场确认需本人到场办理。 二、现场报名确认注意事项: (一)考生应持有: 1.从网上下载的《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表》和准考证主证,并在准考证主证贴照片处加贴本人小二寸彩色证件照片1张,要求淡蓝色或白色背景,无边框;正面照,免冠,无头饰。勿着制式服装,常戴眼镜的应佩戴眼镜。加贴的照片应当以报名时上传的电子照片同底版冲印,不得使用翻拍或者打印机打印的照片; 2.本人有效身份证件(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、军官证、士兵证)原件及复印件; 港澳居民报考报关员资格的,应当向报考点海关提交“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”原件及复印件; 台湾居民报考报关员资格的,应当向报考点海关提交“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”(即台胞证,5年期并具有效签注)原件及复印件; 3.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(具体要求详见海关总署2009年第20号公告)。 特别提醒:凡网上报名时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没有成功的考生,海关一律不予办理报名确认手续。照片上传未成功的考生请参看报关员资格考试网/海关总署考试公告/关于考生上传电子照片的说明(2008年7月18日)。 (二)按规定提交的身份证件和学历证书的复印件,考生应当在复印件上签署“复印件与原件相符”的声明,签本人姓名,并注明日期。复印件均需使用A4纸,并保证复印效果清晰,供海关留存。 (三)交纳报关员资格考试费人民币90元。 海关签发准考证主证后,无论何种情况,考生所交考试费均不予退还。 (四)考生通过报名确认后,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,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副证。 考试起讫时间,以及考生所在的考点、考场和座位号,均以准考证副证为准,不再另行通知。 (五)以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个人信息,办理确认报名手续的,报名无效。 (六)未办理报名确认手续的,不能参加考试。 (七)考生报名子系统已具备考生修改考区和报考点功能。考生错报考区或者报考点的,可自行修改。 三、报名确认具体时间:7月1日至15日(双休日除外)上午:8:30——11:30 下午:13:00——15:50。 四、报名确认具体地点: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关(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4号)报关大厅。 五、报名确认期间咨询电话: 85732905 7月16日之后咨询电话仍为85736884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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