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组织、统一考试时间、统一考试大纲、统一考试命题、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。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,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。
在国家机关、社会团体、企业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会计工作,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,均可报考。
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者,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,人事部、财政部用印的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》,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。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德才兼备的原则,从获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中择优聘任。
| 考试级别 | 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级别代码是2 | ||
| 考试科目 | 《经济法基础》、《初级会计实务》 | ||
| 考试时间 | 报名时间为每年10月中旬,考试时间为次年5月下旬,初级资格考试分两个半天进行,初级会计实务科目为3小时,经济法基础科目为2.5小时 | ||
| 报名条件 | 凡具有高中、中专等同等学历或以上学历者,并有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(会计证)者均可报名! | ||
会计初级职称(助会)面授班
| 课程 | 开课时间 | 课时 | 费用 |
| 初级会计实务 | 12月3日(上午9:00上课) | 64 | 420元 |
| 初级经济法基础 | 10月22日(上午9:00上课) | 36 | 230元 |





